嘉兴市南湖区: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核心要义
2022-04-07 09:05:42 来源: 嘉兴市人民政府

近日,嘉兴市南湖区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席会议,为浙江省环科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专家徐国华颁发了特约顾问聘书,为南湖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2020年,南湖区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查公益诉讼衔接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间建立了“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信息共享会商监督机制”“生态保护宣传联动机制”三大机制。同步出台《南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索赔主体、责任主体、赔偿范围、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建立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构建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

2019年以来,南湖区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3起,已办结10起,已赔偿总额191.2万元。其间,南湖区在全市率先完成1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例、率先制定1例生态损害修复方案并开展生态修复。其中,2021年某塑料加工点生态损害赔偿案为嘉兴市首例定制生态损害修复方案并进行生态修复的案例。

下一步,南湖区将紧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核心要义,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制度完善落实,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扎实开展案例实践,及时修复受损生态,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